关于评选2019级高职扩招班“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通知
播放新闻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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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高职扩招班:
高职扩招既是国家经济结构变革的要求又是中国职业教育改革深化的需要也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升级的需要;遵循“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进行人才培养;秉承“创业创新、知识管理”的校训,坚持“三好一专”“十一工程”的培养理念;为表彰先进、培树典型进一步促进班风、学风、校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创业之星”“就业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高职扩招班学生
二、评选项目
1、优秀学生干部
2、优秀毕业生
3、创业之星
4、就业之星
三、评选方式
1、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
2、主要从候选人现实表现、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创业、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四、评选条件及名额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名额(24名)。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工作积极认真、热心班级事务、服务同学、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合格。
2、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名额(50名)。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主动性好、学习态度好、自律性强;
(2)学习成绩合格。
3、创业之星:评选条件及名额(10名)。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体负责人;
(2)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拖欠工资现象;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业经历有代表性;
(4)学习成绩合格。
4、就业之星:评选条件及名额(10名)。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务实进取。
(2)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
(3)学习成绩合格。
五、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工作程序,防止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2、各班级在审查参评对象的基本条件时要注意掌握以下几个条件:
(1)无违纪受处分;
(2)无恶意拖欠学费或延迟缓交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等情况;
(3)一般情况同一学生不兼评多种荣誉。
3、19年级辅导员在《2019级高职扩招评先评优汇总表》上签字,报送至学生科,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批准。
评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月15 日。
退役军人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